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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大学生都会在假期做兼职勤工俭学。为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大学生会在兼职时与雇佣单位签订协议,明确自己的待遇标准和工作范围。不过,并不是签订了雇佣合同后,就可以高枕无忧,因为兼职工作不属劳动关系,不受劳动部门保护,大学生在签订合同后遭遇侵权行为,同样面临着维权难的窘境。有关人士建议,大学生在寻找兼职工作时应当谨慎,即便是签订合同,也需要核实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以防自身权益遭受侵害。
投诉 大学生兼职被扣工资讨要无门
6月初,小周在校园内的宣传栏上看到了一则招聘大学生担任暑期中小学生辅导班的兼职教师的广告,这让学师范专业的小周很心动。
这家名为南昌市百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百佳公司”)在校园内设立的招聘现场上就承诺会给录用者提供合同,并按课时计工,每课时支付12元至15元不等的报酬,当时吸引了众多报名者。小周顺利地通过了面试。在与百佳公司签订了聘用合同后,被录用的大学生们都按公司要求缴纳了50元的“培训服装费”。之后,小周和其他13名大学生被分配到一个教学点从事招生工作。像这样的教学点,全市共有40个。百佳公司声称,要想教书就必须先招到学生,否则将删减教师名额或取消教学点。谁都不想还未站上讲台就被辞退,重压之下的兼职教师们在烈日下卖力地吆喝。最终,在与其他人配合完成了近200名招生任务后,小周被留了下来。
7月14日,小周开始了自己兼职的第一课。在之后的3个多星期时间内,面对工作时间长和住宿条件差的困难,不少同学心生退意。大部分人都盼着领取报酬后,趁着还未开学,好好休息几天。可到了发薪日,百佳公司的态度却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之前约定的每课时至少12元的标准,全部降为10元,且工资不一次性支付。大家都只领到70%的工资和一张百佳的工资欠条。”小周向记者出示了一张盖有百佳教育公章和负责人刘豫东签名的白条,上面注明欠款在9月1日前到公司结清。
工商 “百佳”经营范围不包括教育培训
小周等学生领到了工资白条没多久,百佳公司便人去楼空,所有公司人员也音信全无。随后,记者按百佳公司招生海报上的地图,来到位于南昌市工人新村二路的一个旧院子。记者透过被4把大锁锁住的铁门,门内百佳教育的招牌清晰可见。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今年5、6月份,百佳公司搬迁至此。暑期开设辅导班时曾来了不少学生,但之后的秋季招生很冷清。9月初时,百佳公司就带着一些办公设备搬离,不知去向。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百佳公司于2008年1月29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刘豫东,注册经营范围为美术设计制作、文化交流、文化教育咨询、广告设计、商务咨询等,并没有教育培训等内容。然而,被拖欠工资的大学生们纷纷表示,兼职时并不清楚百佳公司的底细。记者试图与刘豫东取得联系,但他留给大学生的电话一直停机。
律师 兼职之前要审核企业性质
“大学生的身份还是学生,工作也是临时性的,这种行为并不受劳动法保护。”江西华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行告诉记者,我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大学生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的,双方属于雇佣关系,雇佣合同受合同法保护。与劳动纠纷不同,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劳动仲裁机关并不受理。如果用工单位出具了工资欠条的,可认定为是债权债务关系,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但现在大学生被拖欠的工资数额有限,形同鸡肋。为了几百元工资去打官司,花上几个月的时间,这样的维权成本让在校大学生们纷纷摇头。
对此,有关人士提醒,大学生做兼职之前一定要审核企业的性质,例如是否具有经营资格,是否属于合法单位等。如果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犯,一定要向有关部门积极反映,并配合学校工作,警示其他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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