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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饶州中学对我们走读生要求收取300元的安全保证金,说是等到我们高中三年毕业后才能退。”9月26日,鄱阳县饶州中学几名走读生的家长向记者投诉。
9月26日下午,记者来到鄱阳饶州中学,该校校长宋宝珍向记者解释称,学校收取走读生安全保证金是经过学生家长同意的,并且在与家长签订的《走读生承诺书》中也有明确的收费说明。宋校长接着说:“收取300元走读保证押金虽然是学校自己制订的‘政策’,但等到学生毕业时是会全部退回的。”
鄱阳县物价局局长对此表示,这种行为属于乱收费。该局长表示,他将立即责令饶州中学马上将300元“安全保证金”退回所有走读学生,下一步对饶州中学乱收费再作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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